根据《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《化学药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》、《化学药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到2019年11月7日,公示内容见附件。
本公告自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内,社会公众可以向我公司咨询相关信息,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。
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:
建设单位:四川万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经理
联系电话:028-85182370
特此公告。
附件:
1.化学药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
2.化学药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(固体废物)
3.化学药品研发实验室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
四川万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2019年10月11日
2019年10月11日